睿思多媒體行銷XERESEED

退款與服務履行政策

本公司提供之服務屬服務類商品。以下說明猶豫期、終止與退費之規定。

本條款適用於睿思兄弟實業有限公司(統一編號 62139177,以下簡稱「本公司」)以「睿思多媒體行銷」品牌提供之各項服務。
最後更新日期:2026 年 9 月 9 日

一、服務性質說明

本公司提供之短影音企劃、拍攝、剪輯與帳號營運為服務類商品,係以勞務之提供滿足客戶需求,交易完成後不會產生實體商品。

依主管機關及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對服務類商品之規範:於猶豫期內尚未使用該服務者,得申請退款;服務一經開始使用,即視為服務已履行,不適用無條件退費。

二、猶豫期

自你完成付款之日起算七日內為猶豫期。猶豫期並非試用期。

  • 若於猶豫期內,本公司尚未開始提供任何服務(即尚未進行診斷會議、尚未進行市場調研、尚未安排拍攝),你得通知本公司取消,本公司將全額退還已收款項。
  • 若於猶豫期內服務已開始提供,則依下列第三點按已履行之進度計算退費金額。

三、服務開始後之終止與退費

服務啟動後,若因故需要中止合作,退費依已履行之服務比例計算。各階段之履行認定與扣除比例如下(以單期服務費為基準):

已進行之階段認定之履行比例可退還金額
尚未進行任何作業0%全額退還
已完成診斷會議與市場調研30%退還 70%
已完成主題規劃與腳本交付50%退還 50%
已完成到場拍攝80%退還 20%
已交付當期影片成品100%不予退還

已產生之第三方費用(如交通費、外部場地費、已投放之廣告媒體費、金流手續費)不在退費範圍內,將自退款金額中扣除。

四、可全額退款之情形

下列情形,本公司將全額退還該期未履行部分之服務費:

  • 本公司因人力、設備或其他自身因素,無法依約提供服務。
  • 本公司逾約定交付日十五日仍未交付,且非可歸責於客戶。
  • 經雙方合意終止,且本公司尚未開始該期服務。

五、不予退款之情形

  • 當期服務已全部履行完畢。
  • 因客戶未依服務條款第四條履行協力義務(如未配合拍攝、逾期未確認稿件、未提供必要資料),致服務無法進行。
  • 客戶單純因對觀看數、粉絲數、詢問量等成效不滿意而要求退款。本公司於服務條款第七條已明確說明不保證特定成效。
  • 客戶要求製作違反法令或不實內容遭本公司拒絕,因而終止合作。

六、申請方式

請以下列任一方式提出退款申請,並註明公司名稱、付款日期、付款金額與申請原因:

本公司將於收到申請後三個工作日內回覆確認,並於雙方確認退費金額後十四個工作日內完成退款。

七、退款方式

  • 信用卡付款:以原信用卡刷退方式辦理。刷退作業完成後,實際入帳時間依發卡銀行作業而定,一般約需十四至二十一個工作日。
  • 匯款付款:退還至客戶指定之金融機構帳戶,匯款手續費由本公司負擔。
  • 退款完成後,本公司將依規定辦理發票折讓或作廢,客戶應配合提供必要文件。

八、爭議處理

如對本政策或退款處理有任何疑義,請先與本公司聯繫。本公司將本於誠信原則協商處理。協商不成時,得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向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申訴,或依服務條款第十二條約定之管轄法院提起訴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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